我的第一部手机是诺基亚C,黑色,简单,带摄像头,30万像素。我用它拍同学,拍猫,拍校园,有一个晚上,自习散了,我坐在篮球场边的长凳上,静默地面对时间。背书的用功学生陆续回了宿舍,情侣聊天的声音越来越小,只有路灯亮着,小虫围着灯光旋转,墙外的马路偶尔有车经过,一切都静下来。我拍了一张被树影围绕的路灯,然后回宿舍洗澡睡觉,这个日子不复存在。
后来我总是打开手机看那张照片,灯光柔和,橘色光环在画面里晕开,树影层层叠叠笼在周围,温暖,静谧。似乎是从此开始,我喜欢上拍照,没有训练,没有任何知识储备,只是发现了照片与现实的关系,不仅仅是定格和截取,照片谢绝了画面以外的所有,唯独于此,唯独这张照片,这个样子。
我用这手机拍过一个覆满泡沫塑料的湖面,广州的一个公园,一个离我老家不远处鄱阳湖边的小镇。我当时不懂得什么叫单反,不知道什么叫构图、曝光,那是一种细微到不必与人说的小小乐趣,就像当时在晚自习的本子里写下密密麻麻不会再看的文字。
大学时,我买了一个二手单反,入门级别,狗头,半旧,专门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去城市另一端的学校,付了钱,揣回来,钻进废弃的楼房,走向学校外面的村庄,拍照。技术上仍然不是很懂,但乐意,有时候拍到一张不错照片,心里喜欢,由衷高兴。
我从小的梦想是做一个动物饲养员,十二岁之后把它舍弃,后来我愿望做一个主持人,一个电台主持人,在夜里说话,对着茫茫黑夜,别人看不见你,你也不必见人。为此我参加了艺考,没有考上,那是我第一次为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努一把力,虽然结果不佳,已然对我重要万分,第一次我开始明白掌握自己,但随后,这几年,又被别的什么攫住了,仿佛身不由己。
在这个愿望没有完成之后,我又有两个新的愿望,一个是写一本书,一个是摄影师。我的大学同班同学,有一位叫做阿强,他懦懦的对待一切,平时大家都拿他开玩笑,他笑笑便算了,他喜欢动漫,喜欢童话,写了两篇几万字的小说,我看过,不觉得好,但后来出版了,而我仍然什么也没有写。
大学毕业的那年,大家都去实习,我呆在家里迟迟不动,不安,不定,想要留住什么,然而什么也留不住,时间还是把我推向城市。但那段时间,我很怀念,闲,真的闲,有时无聊,有时焦虑,但你可以感受一点点变绿变挺括的树叶,天气一天天的转热,门口的小孩子一点点长大,还去捉了鸟,去摘了茶,和父母起一清明扫墓,拔竹笋,和土地贴的很近。
回到城市,我开始找工作。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摄影工作室的助理,每月块钱,一个是网站编辑,一月块钱。我去做了半天助理,第二天去那个网站报道上班。面对生计,我没有决心,仓皇逃走,步入正途。
后来,可能没有后来了,拍照并未成为一项持久的被实践的爱好,那个二手相机已经蒙尘许久,完全坏了。也曾动念去买一个胶卷来玩,但究竟没有动,是心力不够足了,这很可惜,也可恨。
我从来没有彻底的投入过,没有九死一生,断绝后路的为了什么奋斗付出。我贪恋安稳,越来越愿意保持平衡。这都是絮絮叨叨的废话,一个失败者的慨叹。说这些,是因为看严明的新书《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严明是个摄影师,你如果看过那一期《独唱团》,就看过他的照片,那张礁石上的男子。我非常喜欢这些照片,它们方方正正的存在着,包裹着孤独气味和迷茫情绪,有水,有雾,永远幽远,永远沉静。不是安静,或是寂静,是沉静,沉下来,并且静。可以一直看,一直看。用他自己的一个词,是“幻境”。
他的一系列照片叫做《大国志》,内容却都是些荒疏地方,一些似乎已经萎谢的人。他不常拍肖像,而爱拍场景,不是风景,风景容易死。他的照片里会有人,但人小,在灰蒙蒙的图片中更显得小,世界大,安静,衬着人孤独,有忧思。
关于他的照片,我愿意说许多话,可是说不了,语言永远不如图像直观,你说再多,不如他给你一张相片,你看。
魏小河给小河来块冰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