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工作遇到了一个两难的选择。
权衡利弊半小时后,我习惯性找出网页版的扫雷游戏,根据下一次的点击是不是雷,等待最终要拍板的那个决定。
小时候,家里的台式电脑不能联网,我总会打开扫雷。
这个习惯影响到现在。
因为这种有逻辑有运气的单机游戏,一度令我惊艳。
在我心里,很多陪伴过我的电子产品,都是具有人类情感的。
在成长中的某个阶段,对未来的我产生着柔软的影响。
现在我们活在各种大数据里,仍然有一波又一波新鲜出炉的电子产品闪现眼前。
这可能是科技送我们这代人的礼物:我们都是电子人,开心难过和惊喜,都由它赋予。
傻瓜相机不傻瓜
第一次感觉到“神奇”,来自这个黑色的盒子。
后来人们都叫它傻瓜相机,但在当时,别提有多时髦了。
那会儿,爸爸去哪儿都要带着傻瓜相机,像个业余摄影师。
妈妈定期领我去买胶卷,洗相片。
在漫长的雀跃的等待后,老板把装着照片的纸袋递到我手里,新鲜出炉的照片和底片在里面厚厚的。
一边是舍不得打开的珍惜,另一边是非常躁动的心情,真的过于满足了。
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有另一个我和爸爸妈妈,笑得跟真实世界一样开心。
而且底片超神奇,图像居然是轴对称过去的。
这在当时看来,也太黑科技了。
拥有这种黑科技,并且使用这种黑科技,宛如走在时尚最前沿。
小学什么时候最长脸?
当然是是运动会和联欢会了。
五千年终于等到我带着傻瓜相机闪亮登场。
说给谁拍就给谁拍,感觉自己是世界之王。
因为一卷胶卷只能照36张,所以每张都经过深思熟虑,非常考验我和要拍的人的友情到底值几分。
拍错一张,就恨不得拍大腿。
这可是宝贵的决定权啊。
因为相机是稀缺资源,所以谁小时候的照片最多,代表谁最受宠爱。
毫无悬念我的照片数量最多,独得皇上恩宠。
自己在照片里模糊地高昂着头,那是被宠爱的年代。
现在呢,不大有这样泛*的回忆了。
现在都是高清的,是p的。一下子咔咔拍2、30张,精挑细选,放大p图,滤镜磨皮。
照片里的我变美了,但莫名少了点感觉,不会在看到照片时发出wow的声音。
仔细想想,可能是拥有这种先进科技的骄傲感吧!
拥有一台学习机也太酷了吧
怎样成为一个酷酷的初中生?
第一反应是打耳洞,染头发,谈恋爱!
但这是“不良少年”的酷法儿。
学霸的酷法是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学习机。
好吧我不是学霸,但学习机=想要好好学习。
这个讯息本身就很励志了吧。
我初中最宝贝的礼物就是学习机,求了妈妈半年才给买。
她一直半信半疑,觉得那是头披着羊皮的狼:“学习机?我看就是游戏机吧!”
我发誓她说的不对。
明明是阅读器。
没错,据我和我好朋友的共同使用体验,学习机里用的最多的功能就是「电子书」。
哪个学生没读过韩寒和郭敬明呢?
谁的青春没有《三重门》和《小时代》?
当然还有《天使街23号》和《龙日一你死定了》。
捧着实体书读目标太大,很容易被老师抓包没收。
但是学习机就不一样了,即使被逮到,也可以说在查单词;即便被没收,妈妈看在价钱不低的份儿上也会去领回来。
那时候的小叛逆,永远有父母为我们兜底。
那是一代青少年阅读水平疯狂进步的年代。
青春伤痛文学随着电子产品扑面而来。
有学习机就等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武侠言情和严肃文学蜂拥而至。
还有什么比读了韩寒新出的文集更酷的呢?
最时髦的事是用MP3听周杰伦
中学一定要听周杰伦好嘛!
不听周杰伦的人,我合理怀疑你的青春不完整。
作为一个买了学习机的人,心里偷偷向往挂着耳机的男生。
情歌的概念初次打响,轰地一声让我们掉落红尘,浮想联翩。
那群悄悄改紧校服裤脚的同学,出入都带着一个小方块儿,插着校门口文具店买来的耳机,酷酷地从门前经过,给人一种走路带风的实感。
不用猜就知道,他们在听夜曲和听妈妈的话——虽然他们可能没那么听妈妈的话。
稻香和简单爱成为了我们课余生活的瑰宝。
抄歌词,暗戳戳送给喜欢的人。
如果都是周杰伦的粉丝,那么早恋成功的几率将大大提高。
古往今来,拥有共同爱豆都能够促进团结。
我们每天都蹲守音悦台,想看到喜欢的歌手发新歌,发新mv。
对新鲜事物的期待,让我们每个人都小鹿乱撞,港台音乐实在令人着迷。
这是最早的追星记忆,也是去掉学习,生活获得的第一丝奇异乐趣。
做个有血有肉有爱好的少年,从拥有一台自己的MP3开始。
毕竟爱听什么歌,现在都是一件很私密的事儿。
我的网易云歌单是终身秘密。
现在再去想,也还是忍不住觉得,MP3真是个划时代的好东西呀。
便携,酷炫,有不同颜色,而且离周杰伦只有一条耳机线的距离。
翻盖手机藏着最多的秘密
走着走着,我们终于走到了手机的时代。
现在的全面屏,刘海屏,折叠屏,渐渐没那么让我们震撼了。
谁还记得大明湖畔的翻盖手机滑盖手机吗?
夏普翻盖,是每个女孩子的梦,就是半截屏幕能横过来的那个。
**人手一个,贴的钻石装饰blingbling的。
少女心怎么体现?买本子,买头绳,买手机。
诺基亚霸主地位在我们手中发扬光大,基本人手一台诺基亚手机。
后来许多段子应运而生,而在当时,我们确实觉得诺基亚质量也太好了。
而我们用手机干嘛呢?
当然是谈恋爱了!
每台手机里都藏着数不清多少条早恋短信。
那时候一查一个准儿,只要我妈控制了我的手机,就会知道我的情史。
储存卡不够用的时候,就把发过的甜腻腻的短信手抄下来。
那是2G的时代,但我们等着心上人的消息一点儿也不心急。
因为我们没有想象过,能够拥有自己的手机,跟喜欢的人那样亲密。
自己的手机自己做主,想给别人存什么名字就存什么名字。
3G时我们上网,写博客上人人,在社交网站上混得风生水起。
发表观点,写说说,互相吹捧日志,手机登录QQ……
这些事情,对于整日只有书本的我们来说,等于全新的自由。
我们这一代人,电子记忆到了如今,还剩下什么?
从前,拥有傻瓜相机是酷的,照片里的自己也是骄傲的;拥有学习机是酷的,学霸就是要走在科技前列;拥有MP3别提多酷了,喜欢周杰伦是一辈子的荣耀;拥有青涩的爱情也是一件超酷的事啊,那是不悔的青春……
给我们生活深刻烙印的电子产品,都让我们变得与众不同,变得更酷了。
现在呢,我不觉得每个人拥有手机电脑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因为在里面,很难有自己的某部分“人格”。
像《人生删除事务所》里讲得那样,我们这代人,遗产可能是各种数据。
那是可贵的,不可复制的,永不再来的,最重要的,那是非常酷炫的过去。
如果要我说,现在什么科技产品给了我一种“哇,原来还可以这样”的感觉,那一定是Kindle青春版了。
我每次捧着Kindle看小说,或者看漫画,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因为就是太真实了!
墨水屏模拟书本的质感,功能和观感兼而有之,真的太酷了。
这也是亚马逊推出全新亚马逊Kindle电子书阅读器青春版的意义:95后到这一阶段的新记忆,应该由Kindle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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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滑动
Kindle青春版更符合年轻人的口味,让读书变得时尚和有趣。还有人拿Kindle当小夜灯,拿Kindle盖泡面。
Kindle青春版就像95后一样,充满了缤纷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Kindle青春版使用起来也简单快捷,好用贴心。
内置阅读灯可随意调节亮度,无论您在室内室外,白天黑夜,均可享受舒适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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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词提示、单词本、内置词典等多种学习工具……
希望这是你的第一台Kindle,是你喜爱读书渴望进步又富有奇思妙想的身份认同,是你与众不同的勋章,是你超酷的代名词。
“读书的人,面上有光。”这个时代不停歇,但好东西会陪我们一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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