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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3 7:42:00
福州人

注意!注意!注意!

闽侯县、福清市发布最新通告

不打新冠疫苗

将影响生活出行!

闽侯县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部署,下半年凡年满12周岁以上且无禁忌症人群,均须“应种尽种”,为加快推进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经闽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7月15日起对所有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实施“双核查”;7月27日起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执行“九限制”。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两带头

1.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必须带头接种;

2.*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必须带头接种。

02双核查

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必须进行双核查:

1.核查体温;2.核查新冠病*疫苗接种记录(查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如发现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必须进行信息登记、上报,并动员其及时接种。

03九限制

7月27日凌晨起,对未接种新冠疫苗实行进出限制。

1.限制进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2.限制进出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3.限制进出银行、*务大厅等办事场所;4.限制进出地铁、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5.限制进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6.限制进出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7.限制进出养老院、福利机构、殡葬场所;8.限制乘坐公交汽车、火车;9.限制参加8人以上聚集活动。

以上措施由责任部门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7月14日

福清市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

7月26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新冠病*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单位经医师评估后出具。

二、7月15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进入人员做好八闽健康码查验工作(包括疫苗接种记录),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7月27日起,“应种未种”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三、7月26日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

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未“应种尽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种未种”人员不允许上岗。

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八闽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年7月14日

而且就在7月12日、13日

泉州晋江市、泉州台商投资区

也相继发布紧急通告——

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

还没打疫苗的亲们要抓紧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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